傑出 AI 教育新銳獎
本獎旨在表彰 AI 教育領域機構與企業的新銳創新成果,彰顯產品創新力與產業實踐價值,培育兼具教育初心與成長潛力的行業新勢能,推動 AI 教育產業高質量發展。
評審準則、說明及分數區間:
1. 產品創新與功能
30%產品定義了新的功能標準,展現卓越的技術創新力。
- 功能平庸,與市面產品雷同 | 0-7分
- 功能完整,但創新點不多 | 8-15分
- 功能強大且具備獨特的創新特性 | 16-24分
- 產品定義了新的功能標準,展現卓越的技術創新力 | 25-30分
2. 市場潛力與應用
20%準確擊中市場痛點,具備巨大的市場爆發力與應用廣度。
- 市場定位模糊,需求不明 | 0-5分
- 有一定的市場需求,但競爭力一般 | 6-12分
- 市場反應良好,具備明確的增長潛力 | 13-17分
- 準確擊中市場痛點,具備巨大的市場爆發力與應用廣度 | 18-20分
3. 用戶反饋與口碑
15%用戶滿意度高,口碑良好。
- 用戶評價低或缺乏反饋 | 0-4分
- 用戶評價尚可,但存在明顯改進意見 | 5-9分
- 用戶滿意度高,口碑良好 | 10-13分
- 獲得用戶高度推崇,擁有極佳的品牌忠誠度與推薦率 | 14-15分
4. 運營與成長速度
10%展現驚人的成長速度與執行力,資源整合能力極強。
- 發展停滯,缺乏運營策略 | 0-2分
- 成長速度一般,運營中規中矩 | 3-5分
- 成長穩健,運營策略有效 | 6-8分
- 展現驚人的成長速度與執行力,資源整合能力極強 | 9-10分5. 教育價值與願景
25%秉持崇高的教育願景,產品深刻體現對教育未來的責任感。
- 過於商業化,忽視教育本質 | 0-2=6分
- 有教育理念,但與產品結合不夠緊密 | 7-14分
- 產品體現了良好的教育價值觀 | 15-21分
- 秉持崇高的教育願景,產品深刻體現對教育未來的責任感 | 22-25分
參賽提交材料要求:
- 產品/項目介紹書(限 PDF 格式),內容須包含但不僅限於:產品/項目核心定位、使用工具與技術平台、AI 核心技術應用邏輯、教育場景落地方案、市場應用數據、創新亮點及未來規劃等核心項目。
- 若參賽產品為 AI 教育遊戲類,須一併提供可運行原型(網頁連結、HTML或行動裝置安裝檔均可)。
- 資質證明材料(限 PDF 格式,須加蓋公章掃描),包含但不限於:企業營業執照、相關軟件著作權、專利證書(若有)、產品檢測報告(若有)。
- 演示影片,須呈現產品核心功能、AI 技術應用場景、教育落地效果,採橫式 16:9 畫面比例,格式為 MP4,解析度不低於 1080P,時長最長不超過 8 分鐘。
檔案命名:獎項名稱 – 機構/企業名稱 – 產品/項目名稱
參加對象
AI 教育領域機構或企業
獎項
- 冠軍:證書及獎座
- 亞軍:證書及獎座
- 季軍:證書及獎座
- 優異獎 3 至 5 位:證書
報名及行政費⽤
( 不作任何退款 )
原價
HK$250
早鳥優惠
HK$180
(2026年12月31日前報名)
開始報名日期
2026年8月1日
上載影片和文件
截止日期
2027年4月30日
請於2027年4月30日確認資料,
如無回覆,便不會修改。
評審日期
2027年5月1日至
6月30日
成績公報日期
2027年8月30日前
主辦單位:
雙方在教育創新領域具備深厚專業背景與卓越領導地位,
攜手推動 AI 及 STEAM 教育發展。
金蘋果獎 2027 比賽規則及免責聲明
比賽規則
(⼀)參賽資格規範
- 參賽者限定為⾹港、澳⾨地區之學⽣、教師、校監、校⻑、機構員⼯及負責⼈。
- 上屆參賽但未獲獎⼈⼠可重新報名,惟提交參賽作品須與上屆參賽作品完全不同,不可重複遞交舊作。
- 每個參賽主體(個⼈/學校/機構)僅可申報 1 份參賽作品/項目,不接受重複報名;同⼀作品、項目不得跨多個獎項同時申請。
- 「傑出創意教育領袖獎」設限:單⼀學校僅可提名 1 位領袖(校監/校⻑)參賽。
(⼆)作品提交規則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嚴禁抄襲、盜⽤他⼈成果,不得侵犯第三⽅版權、肖像權等合法權益,須遵守⾹港《版權條例》(第 528 章)相關規定;侵權責任由參賽⽅全權承擔。
- 參賽資料(影⽚、⽂件等)須於指定截⽌⽇前整理完畢,透過 Google Drive 連結附於電郵發送⾄指定郵箱:awards@aicehk.org;逾期提交、資料缺漏、格式不符之報名材料⼀律不予受理。(連結必須開放及授權)
- 作品⼀經提交,不得修改,亦不得補交,若作品在提交時發現不能開啟檔案,當作放棄參賽資格;或選擇⽀付⾏政費 HK$200 以重交檔案。
- 參賽者遞交材料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無限複製、公開展覽、網絡及媒體刊登參賽作品,⽤作活動宣傳、STEAM 教育⽰範⽤途,無需另⾏取得參賽者授權或⽀付版權費。
- 所有參賽提交檔案不予退還,參賽主體需⾃⾏留存完整備份。
(三)參賽名單公佈形式
- 大會將於 2027 年 8 月30日公佈比賽結果。比賽結果亦會同時上載於本會網站及Facebook,並會以電郵方式通知各得獎者/得奬機構及領取獎項之安排。
- 大會將邀請得獎教師/團體機構參與媒體訪問 (如有) 或於本會的其他平台及/或活動上展示及介紹其得獎教案。
- 主辦及協辦機構,將會為所有得獎機構及得獎⼈, 聯合製作⼀本電⼦版場地刊物,並會上載於主辦機構及協辦機構的官⽅網站或媒體上供⼤眾祝賀及留念。 電⼦場刊篇幅/設計及版權歸主辦機構擁有。
(四)個⼈資料與宣傳授權
- 參賽者報名即授權主辦單位收集、處理、使⽤報名時提供之個⼈、學校、機構資料,⽤作賽事聯絡、活動宣傳、教學⽰範。
-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於官⽅渠道公開參賽者姓名、所屬學校/機構名稱、參賽作品資訊;得獎者成績公布後須按要求提交 3 個⽉內半⾝ JPG 照⽚(10MB 以內)、機構/學校標誌檔案、150 字以上獲獎感⾔,主辦單位可將相關資料、得獎影片,用於線上線下學術交流及表揚。
- 線上/實體頒獎儀式(如有)之攝影、錄影版權歸主辦單位亞洲創意教育協會、協辦單位澳⾨科學館所有,主辦⽅可無限⽤於長期推廣、教育宣傳。
(五)賽事管理權限
- 評審評分結果為最終得獎排名依據,不設任何上訴渠道。
- 主辦單位持有本次⽐賽最終決定權,可隨時調整賽事規則、獎項設置、活動流程、頒獎形式等所有相關安排,無需事前通知參賽者。
免責聲明
- 參賽者所繳交的報名費,屬於報名⾏政費。任何情況之下,不作退回。
- 凡完成賽事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已完整閱讀、充分理解並⾃願同意本《⽐賽規則》及《免責聲明》全部條款,無異議接受所有規範。
- 參賽材料若出現損毀、遺失、內容不完整、畫質模糊、郵件延遲、寄送丟失等情況,若⾮主辦單位⼈為過失,主辦單位無須承擔相關責任,亦不會個別通知涉事參賽者;參賽者有義務⾃⾏確保提交檔案完整、規格符合要求並及時遞交。
- 參賽者授權主辦單位無限使⽤其所提供之學校名稱、校徽、參賽⼈員肖像、圖⽚、影⽚、程式作品等所有素材,於所有線上、線下媒介進⾏賽事宣傳推廣,參賽者不得異議。
- 賽事所有得獎名次、評分結果完全由評審委員會獨⽴裁定,成績為最終定論,不接受任何申訴、質疑及覆核申請。
- 參賽作品、項目的原創性、版權⾵險由參賽主體⾃⾏全權負責;經查實存在抄襲、侵權等違規⾏為,將即時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由此衍⽣的⼀切⺠事、法律責任由參賽⽅獨⾃承擔,主辦單位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 所有參賽提交⽂件、影⽚等材料主辦單位不予退回,參賽者須⾃⾏留存備份。
- 本賽事全部規章、條款之最終解釋權歸亞洲創意教育協會、澳⾨科學館及評審委員會共同所有;賽事相關任何爭議,主辦單位持有最終裁決權。
